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招聘补充公告
2016-11-09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的规定和考试报名情况,因部分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现取消部分招聘岗位和延长部分岗位报名时间,具体公告如下:

一、取消招聘下列岗位:

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招聘人员类型 专业及代码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其它要求
研究生 本科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1-1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0 不限 交通运输工程(A0823)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3-9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建筑专业生产部门副所长 0 社会人员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A08130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45周岁及以下 10年及以上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二、延长下列岗位报名时间,原报考条件不变。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报名时间延至2016年11月15日17:00时止。

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招聘人员类型 专业及代码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其它要求
研究生 本科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3-1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高级规划师 10 社会人员 人文地理学(A0705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A081302),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A081303),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A090706) 建筑学(B080701),城市规划(B080702),风景园林(B080714),园林(B0904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5年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单位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3-3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高级建筑设计师 3 社会人员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A081302) 建筑学(B0807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3-5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高级设备师 1 社会人员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A0814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B08070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三、本次招聘全部岗位打印准考证时间调整为:2016年11月18日9:00时至2016年11月25日24:00时止。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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