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部分职位调整等有关事项公告
2016-11-08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根据2016年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经与遴选单位商议,对部分职位招录计划及资格条件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部分遴选职位

省委宣传部理论处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005015)、政研室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005017)、网络宣传处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005020),湖北红安干部学院李先念故居纪念园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13042、013043),省地质局主任科员及以下(044142)等6个职位因无人报考,予以取消。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005010)、政研室副主任(005011)、新闻出版处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005016)、文化体制改革处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005018)、文化产业处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005019),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财会审计类职位(010032)、省信访局技术类职位(009030)、湖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管理类职位(011035)、湖北红安干部学院财会审计类职位(013041)、省水利厅水文资源局管理类职位(033110)、财会审计类职位(033111)等11个职位因推荐报名人数不足,经与各有关单位沟通,取消遴选计划。

已经组织推荐报考上述职位的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可在11月9日上午11:00前将改报意向报经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14:00-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调整部分职位招录资格条件

1、省公安厅法制岗位(029095)、计算机岗位(029096)面向高速公路警察总队遴选,将乡科级副职、科员报考年龄条件调整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2、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040129)、经济检查总队(040131)2个职位的学历条件由“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调整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其他条件不变,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3、省物价局成本分局财会审计类职位(042135)专业条件由“会计类”调整为“会计类、经济学和财税专业”,其他条件不变,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4、将省法院机关及直属法院“审判业务部门法官助理职位”(018051、018071、018072、018073、018075)资格条件调整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经历的,乡科级副职、科员年龄调整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省妇联文秘类职位(024083)专业由“中文、管理、新闻、法律等”调整为“不限专业”,财会审计类职位(024084)政治面貌由“中共党员”调整为“不限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不变,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符合上述职位调整后资格条件的人员,于11月9日上午11:00前将《报名推荐表》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组织人事部门或省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推荐程序后,于11月9日下午14:00-17: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关于报名人数不足接受调剂报名职位

团省委副处长(023081),省法学会办公室科员(020078)、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台商投诉协调中心主任科员及以下(021079)、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科员及以下(011034)、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主任科员及以下(011037)、省档案局主任科员及以下(014045)、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31103)、部门预算编审中心主任科员及以下(031104)、省人社厅主任科员及以下(032105)、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主任科员及以下(033109)、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18053)、法警总队主任科员及以下(018057)、信息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18063)、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主任科员及以下(018074)等14个职位资格条件不变,继续接受已经组织推荐但未通过其他职位资格审核的人员调剂报名。

四、其他职位调整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文秘类职位(010031)增加招录计划1名,即遴选数量为2名。

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33107)和机关党办主任科员及以下(033108)2个职位合并,遴选数量为2名。

省公安厅涉外警务岗位(029097)和侦查岗位(029098)合并,遴选数量为2名。

五、关于已经组织推荐但未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职位调剂

11月4日前已完成组织推荐报名程序,但未通过遴选单位资格审核人员,于11月9日上午11:00前报经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改报报名人数不足继续接受报名的14个职位和调整招录资格条件的12个职位,并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14:00-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已完成报名推荐程序,并通过了遴选单位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2、所有改报和重新推荐报名人员应按程序报当地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组织人事部门(或垂直管理单位省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推荐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改报或注册报名。

3、重新推荐的报考人员(指11月4日前未经组织推荐的人员)仅限报考本次调整资格条件的12个职位(029095、029096、040129、040131、042135、018051、018071、018072、018073、018075、024083、024084)。

4、经重新推荐或改报后,报考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已报考该职位人员由省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网上报名调剂;报考人数与拟遴选计划达不到5:1的,相应减少遴选数量。

5、网上资格审核以考生网上填报信息为准,因网上填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等组织人事部门应于2016年11月9日上午10:00前将重新推荐或改报人员推荐材料(《推荐汇总表》和《推荐报名表》)通过大组工网内网发至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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