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东营市自考毕业证书申办说明
2016-11-07来源:山东省广饶县教育局

一、申办要求

根据自考专业计划要求,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考核)全部合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21日-25日到各县区招生办、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东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东营市技师学院人文学院领取《东营市201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申办说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档案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等材料。考生须仔细阅读申办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报,否则后果自负。毕业申办材料一律免费发放。

二、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重要档案,一式两份,须由考生本人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准涂改,不准代填,不准复印。

1.封面页的填写要求

(1)毕业证书号一律不填。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主考院校、填表日期等6项信息由考生填写。

(2)姓名、身份证号须与身份证上的一致。军人考生有身份证的,填写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的如实填写军官士兵证的号码。

(3)专业、主考院校名称应按所参加自考类别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填写全称,不准填写简称。原主考院校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统一改为山东财经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本科或专科;“准考证号”只填写一个在我市报考的常用的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以“05”开头,必须和采集毕业信息时所填写的准考证号一致)。

(4)填表日期和考生自我鉴定日期应一致,所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日期要稍晚于考生自我鉴定的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16年11月26日。以上日期均在2016年11月30日前。

2.个人信息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应与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2)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例如1980年1月。

(3)籍贯填省县,如山东省广饶县。

(4)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中共党员、团员、群众或其他。

(5)婚否填写已婚或未婚。

(6)自考前学历可选择填写中专、高中、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

(7)职务、职称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8)参加工作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12年7月,没有的填无。

(9)华侨、港、澳、台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0)身体状况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良好或伤残等具体内容。

(11)家庭地址应填写所居住的宿舍名称或住宅街道门牌号。

(12)工作单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所在单位的全称并写出单位的详细地址;没有的填无。

(13)联系电话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没有的可填手机号码。

(14)手机应填写考生近期使用的手机号码,确保在毕业证发放前能够联系到考生本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根据位置大小剪切、粘贴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毕业照片说明及要求”。

(16)本人主要简历应从初中起,止于自考毕业。时间格式例如“2005年9月-2007年7月”,各时间段要注意衔接。

(17)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应按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与本人关系栏应填写“父子”、“母子”、“夫妻”等,不准填写称谓。

(18)有何发明创造和著作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发表的著作或科研成果,没有的可填无。

(19)奖惩情况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受到的各类表彰或奖励等,没有的可填无。

(20)身份证复印件只选取带有姓名信息的一面,裁减合适后贴在规定的位置,不准超出边框。

3.自我鉴定页的填写要求

(1)自我鉴定应总结在自考过程中的政治、工作、学习方面的经验、收获与成绩,不少于200字。

(2)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的单位、学校、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等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情况属实”,须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单位的上一级部门来填写,填写内容为“同意”,须加盖公章。

(4)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为同一单位的,该单位负责签署两项意见,可加盖相同的公章,但不得空缺。

4.“考试成绩”栏填写要求

(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和顺序填写各科考试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得留有空格,不得简写课程名称,不得按照考试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含有实践技能的课程的理论课成绩填写在“考试成绩”栏,实践技能成绩填写在“实践技能成绩”栏。

①参加普通自考的毕业生,必须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中课程列表的名称和顺序填写“考试成绩”。

②参加学分制试点的护理学、市场营销、经济法学、教育管理等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先填写必考核心课程,后填写学分选修课程。

③参加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的毕业生,必须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专业考试计划》(2013年3月版)中课程列表的名称和顺序填写“考试成绩”。

④参加教育类助学自考的毕业生,必须按照《关于开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教育等3个专业的通知》(鲁教考委〔2010〕8号)中《教育类助学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列表的名称和顺序填写“考试成绩”。

⑤参加证书课程自考的销售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的毕业生,必须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中课程列表的名称和顺序进行填写,其中的证书课程成绩栏填写“合格”,备注栏注明“免”。

⑥考试合格但不在专业计划列表内的课程,不准填写。

⑦特别说明:英语(专)的《听力》与《口语》和英语(本)的《口译与听力》必须填在下面的“实践技能成绩”栏,不要填在“考试成绩”栏。

(2)年月应填写参加考试的时间(每年的1、4、7、10月),格式为“年、月”,如“2008、4”。

(3)成绩要与考生所持的《课程合格证书》上的成绩一致,不准空缺。

(4)存在新旧计划课程对顶情况的,应在相应位置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及成绩;

(5)用14学分课程顶替英语(二)的,在英语(二)的位置,逐格、顺序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成绩,一科一格,在备注栏注明“顶”。其他课程顺延。

(6)用各类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在相应课程位置填写证书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7)用外语、计算机类专科毕业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应填写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8)其他符合山东省自学考试免考规定的情况,例如本科毕业生免考公共政治课、全日制高校或成人高校毕业生免考相关基础课或专业课、自考毕业生修第二专业免考部分专业课等,应填写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在成绩栏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5.“实践技能成绩”栏填写要求

(1)考生填写考核通过的本专业的实践技能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准留空格。

(2)年月格式例如“2009年上或2008年下”。课程名称按所参加自考类别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填写,成绩按实践技能成绩单如实填写,无具体分数的填写合格,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3)使用证书免考的且在考试成绩栏中已注明的实践技能课程,不再填写。

6.“毕业环节成绩”栏填写要求

(1)本科考生有论文答辩考核的应填写论文题目,有“临床考核”、“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的,应填写相关题目及简要内容。护理学(本)包括临床实习和毕业论文两项,成绩栏也须填两项,例如:实习78分,论文86分。

(2)考试时间格式例如“2009年上或2008年下”。

(3)毕业环节考核有具体分数的应填写分数,无分数的应填写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及格)。

(二)《毕业生档案袋》填写说明及要求:“市”填写东营;“准考证号”填写在我市报考的所有准考证号(以05开头)及老档案号(老档案号以“14”开头,无此号者则不填);“毕业日期”填写2016年12月;“专业”按照所参加自考类别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上的专业名称填写,不得填写简称;袋面表格中的项目不需填写;2016年之前有从外省、市、自治区转档的,必须用铅笔在档案袋的右上角注明转档号,暂时查不到转档号的,必须注明转出的省、市、自治区的名称及准考证号。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填写说明及要求:准考证号栏填写在我市报考的常用的准考证号(“05”开头);“专业名称及代码”,代码共6位数;“民族”、“职业”需查准后再填,汉族填“01”。“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号码是X的同时涂黑0和1即可;“课程一至课程六”一律不填。

以上材料必须按要求填涂,千万不要填错,否则影响毕业,不明白的事项先不要填写,拨打咨询电话问明白后再填写。

三、毕业材料报送及毕业信息采集说明

(一)毕业材料报送及信息采集时间:11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3:30。

(二)地点:东城府前大街118号东营市教育局南楼一楼会议室。

(三)考生自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橡皮。

(四)具体步骤:1.交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2.交验电子版照片;3.领取校对单并校对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校对单上签字;4.考生凭签字的校对单,交验毕业档案材料;5.交费并登记。

(五)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50元/人(鲁价费函〔2015〕45号)。

四、毕业照片说明及要求

考生必须自备毕业照片(纸质照片和电子版照片),纸质照片(2寸)粘贴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上,电子版照片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请考生按以下标准到专业的数码照相机构拍照并冲印,冲印的纸质照片与电子版照片必须使用同一版式的标准证件照片,确保与毕业证书的照片一致。电子版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命名,请在报送材料之前发送至邮箱kskcsw@126.com,也可在现场采集信息时报送(可用U盘)。

照片标准: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背景为淡蓝色、分辨率为384×512、大小30-100K、文件为jpg格式。

五、毕业生档案材料说明

(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所有合格科目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原件,不全者需自己写一书面说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成绩等)并上交。若合格证书上有其他未毕业专业科目成绩的,可交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办本科毕业证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须由原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以及录取花名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且由经手人签名)。

(四)申办本科毕业证的考生要特别注意: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教育部学信网在注册本科学历信息前,要对考生进行本科段前置学历(须交验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学历)审核,审核成功后方可注册,因此,申办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材料,否则不予注册。1.前置学历为2002年及2002年之后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考生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学历查询”,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选择“学历信息”、“申请该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支费后,即可打印。2.前置学历为2002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网,选择“学历认证”,按要求填写资料并提交相关证明,并需网上缴费。具体申请方式见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咨询电话:010-61139123,申请需要一定时间,考生要提前申办。

(五)申请课程免试的有关材料:1.PETS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NIT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3. 含证书课程自考的销售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的证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免考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自考毕业生须同时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各类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成绩复印件。

(六)有外地转入档案的考生要提供由转出地开具的转档证明信。

六、毕业证领取注意事项

领取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31日。

领取地点:东城府前大街118号东营市教育局南楼206室。

领取联系电话:8339269。

领取要求: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毕业证、毕业生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及上交的有关原始证件。毕业生档案必须交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存入本人档案。

东营市自考毕业申办咨询电话:8339269、831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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