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陶吴滢等1名同志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7天。
4.公示联系单位及受理电话: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
受理电话:6023769。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1 | 陶吴滢 | 女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 |
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