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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