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公告
2016-11-05来源:吉林农业大学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省教育考试院《吉林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现将长春市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安排情况公告如下(仅限网报编号前四位为2207的考生):

一、报名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5日-11月12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工作时间:8:30时-16:30时)。

二、报名确认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2726号,卫星路与彩云街交汇处(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接收生源范围

本报名点仅接收长春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长春市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全国统考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1.驻长大学应届毕业生按下列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11月5日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吉林大学朝阳校区

11月6日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吉林大学新民校区、吉林大学和平校区

11月7日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吉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空军航空大学

11月8日 长春理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光华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11月9日 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吉林警察学院、长春科技学院、吉林工商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

11月10日 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长春建筑学院、长春工程学院

11月11日 吉林财经大学、长春财经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动画学院、吉林体育学院

2.其他院校及非应届考生报名确认时间为11月9日-12日。

五、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户籍在长春市[含三县(市)双阳区、九台区]的非应届考生,还需出示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6.工作单位在长春市且户籍未在长春市的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本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暂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中填写的工作单位必须与出具的工作证明单位一致,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考生应按规定、相关说明、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

9、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提交由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含在学信网上打印的网上认证报告);

10、网上报名编号2207XXXXX。

六、特别提示

2017年我市研究生考试继续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因此,在报名现场确认需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居民身份证》丢失、过期或消磁,请及时补办、更换。因《居民身份证》丢失、过期、消磁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详情请登陆长春招生信息网(http://www.cczs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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