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技能测试)。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符合报名资格人员组织面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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