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首都,热爱延庆,热心公益,自愿参加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
2.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延庆城区三个街道常住市民。
3.身体健康,无色盲、听力障碍;无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市、区级医院体检证明为准),本人须具有医疗保险。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5.女60周岁以内、男62周岁以内。
经笔试、面试合格的,择优录取,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双方签订《首都公共文明引导队伍聘用服务协议》,正式上岗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活动。
2016年北京市延庆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招募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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