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延庆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招募启事
2016-11-03来源:延庆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延庆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延庆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经2016年11月1日区政府专题会同意,延庆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员。

一、招募目的

旨在通过公共文明引导员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践行公共道德,培育良好的出行习惯,营造“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延庆人”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二、招募原则

延庆区公共文明引导员的招募录用,遵循“招募社会化、服务专业化、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统一规定招募条件,面向城区三个街道开展。

三、主要任务

引导秩序文明,宣传精神文明,维护站台环境卫生,为站台群众排忧解难,配合全局工作。

四、人员招募、培训

(一)招募数量:本次公开招募60名公共文明引导员

(二)招募条件

1.热爱首都,热爱延庆,热心公益,自愿参加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

2.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延庆城区三个街道常住市民。

3.身体健康,无色盲、听力障碍;无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市、区级医院体检证明为准),本人须具有医疗保险。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5.女60周岁以内、男62周岁以内。

经笔试、面试合格的,择优录取,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双方签订《首都公共文明引导队伍聘用服务协议》,正式上岗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活动。

(三)岗前培训

为确保公共文明引导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新招募的公共文明引导员均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文明礼仪、服务技能、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知识、政策法规等。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7日起至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

儒林街道司法所院内(长青削面馆北100米)

(三)报名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居住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六、相关说明

1.公共文明引导服务岗位为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性岗位,属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只享受公共文明引导员补贴;不提供五险一金;延庆区将对所招募的公共文明引导员购买相应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公共文明引导员上岗服务所需的装备配置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分配。

联 系 人:赵相江 贾庆华

联系电话:69187716 61121866

延庆区文明办

2016年11月3日

附件:《北京市延庆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报名登记表》

易贤下载网:2016年北京市延庆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招募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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