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历筛选
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后,确定参加职业胜任力测试和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
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组织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职业能力测试情况和正式面试成绩,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相关会议审定拟录用人选,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四)阅档、政审、体检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查阅。政审主要涉及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办理入职手续
学校人事处对阅档、政审、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阅档、政审、体检及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