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研究生专业为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专业;
(5)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要求;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016年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研究生学历专技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