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考试。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016年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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