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泽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
速录员3名、文秘1名、文印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具有基本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文秘职位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新闻写作能力,熟悉掌握办公软件及会使用平面制图软件,熟悉新媒体操作。文印职位要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公文排版,能维护一般办公设备。
3.体检合格。
三、招聘办法
1.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日前将个人资料送至光泽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范金保,联系电话:7937898)。
2.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联系电话和需提供的相关证件等。
3.体检费用自理。
四、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工资待遇与本单位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相同。未尽事宜可咨询本院政治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