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临海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通过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按综合成绩分别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3、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