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妇幼保健院选调工作人员条件
2016-10-27来源:易贤网

 

2016年盐城市妇幼保健院选调工作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五年以上在妇幼保健所从事妇幼保健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30日),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与所需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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