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体检人员。
录用考察人选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016年杭州市淳安县总工会招聘乡镇工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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