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文字工作人员条件
2016-10-21来源:易贤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文秘等专业或具有文字特长的。

3、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且近一年内在省级以上报刊等新闻媒体发表过3篇以上文章或获得市级以上新闻类奖项。

6、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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