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事处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学校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录用人员信息于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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