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执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二、纪检监督
招聘全程由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200446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2016年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