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日照市市直第二批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和条件
2016-10-12来源:易贤网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岗位安置。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亲或者母亲;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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