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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