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理学院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2016-10-09来源:中国药科大学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6]2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中国药科大学理学院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成立的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开展我院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我院成立院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二级学科复试考核小组的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钟文英、张仕英

副组长:杜迎翔

成员:陆涛、陈曙、唐伟方、周新虎、徐开俊、言方荣

秘书:冷莹

理学院负责制订本院推免生接收的实施方案,审核报名信息、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公示拟录取名单等。各学科组成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二、接收对象

符合中国药科大学接收2017年推免生规定的条件。

三、接收学科及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接收推免生计划上限
070300 化学 6
100701 药物化学 10
100704 药物分析学 10
1007Z7 药学(药学信息学) 6
025200 应用统计 2
105500 药学(工业药学) 若干

四、接收程序

(一)复试及拟录取

复试工作由我院各二级学科复试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复试考察内容与考核形式由各二级学科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考核过程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安排

9月28日前根据预报名情况,适时安排复试考核工作。

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次相关工作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9月30日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第二、第三等各批次的复试考核工作。

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接到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三)公示

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理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院部联系电话:025-86185170。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理学院,未尽事宜见《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6]20号)。

理学院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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