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威海市硕士研究生报考点约束规则
2016-09-27来源:威海市教育局

1、参加“21全国统一考试”、参加"26法律硕士"、报考”2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审计硕士、图书情报、会计硕士”的考生可在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报名 ,同时须具备以下报考资格之一:

(1)驻威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威海单位实习证明的非驻威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驻威高校就读过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3)威海市户籍的考生。

(4)在威海市工作(缴纳社会保险材料或威海档案托管证明或居住证)的非威海市户籍考生。

2.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可就近选择青岛理工大学和山东建筑大学作为报考点。

3.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

4.报考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农村师资计划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5.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请考生选择报考点前一定要认真阅读该报考点发布的有关研究生现场确认公告。如果考生未按报考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从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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