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合格者参加岗位业务考核。
2、笔试、岗位业务考核、复审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为资格考试。
3、笔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组织岗位业务考核。完成上述考核后,根据岗位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复审面试人选。符合复审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
4、统一复审面试。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岗位确定的复审面试人选进行复审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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