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统一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录用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依据有关规定按需进行。
未尽事宜,由庵东镇综合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471517
监督电话:6347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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