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其他规定
2016-09-23来源:易贤网

其他规定

(一)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中提交所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一般应当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告知报考人员。对于紧缺岗位,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紧缺岗位一般指经2次公开招聘都无法开考的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hangyu.gov.cn)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 www.sylss.gov.cn)

上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yrc.org)

本简章由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业务咨询电话:82191179、81227210。资格条件及专业设定等请咨询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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