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或通过回复邮件方式说明理由。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组织人事科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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