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于1999年10月成立,是我市唯一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职能受海宁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市订单粮食、议购粮、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销售和军粮供应工作。公司本级设三个部门,下设十个粮油购销站,一个军粮供应站。本企业按照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每年定期安排免费体检,工资有逐年递增的机制,公司乐意为员工提供岗位业务培训,提供持续发展的机会与空间。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 9月6日-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双休和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9月9号人才市场
报名地点:海宁市经济开发区硖尖路1号(二楼综合部)
二、招聘岗位
基层粮库保管员 4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
2、中专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18-38周岁以下(1998年9月 7日至1978年9月7日期间出生)。
3、有相关粮食行业从业者优先考虑,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录用办法
(一)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彩照两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1、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综合知识和行业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行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体检、考察由主管部门和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7291020,13957350095
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