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民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专业人才招聘报名公示录用
2016-09-09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将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

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享受常州民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劳动合同。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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