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是2010年的毕业生,档案关系仍保留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县里)、离校时未就业,在私企工作过一段时间现未就业,请问我报考“非公务员和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的岗位时,应以“未就业人员”报名,还是应以“其他人员”报名呢? 还有以上述两种身份报名资格复审时分别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谢谢! 谢谢!!
回复:其他两项都可以,如果符合报考指南未就业人员要求的还可以按照未就业人员报考,其他两项无需额外材料,未就业人员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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