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沭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简章
2016-09-02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经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局机关办事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财政拨款临时工),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沭阳县经信局机关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专业要求:中文、文秘类;

(二)本科以上学历,2014年前毕业,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

(三)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四)具有文字材料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招录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报名者应于9月8日至9月9日工作时间,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二寸免冠照2张,到沭阳教育大楼6楼606室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电话:0527-83551951。

(二)资格审查:沭阳县经信局将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承担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等相关招录工作。

(三)面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考核分为仪表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急应变等,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考察后进行笔试考察,笔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总分排名第一名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七)公示录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200元,并给予适当生活补助。试用期满转正,给予适当的岗位工资补助。同时单位为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

四、未尽事宜部分由沭阳县经信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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