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2016-09-02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报经县政府批准,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司法行政事业;

2、沭阳籍户口,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197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之间出生人员),身体健康公民。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岗 位 学历 专业要求 性别 人数
沭阳县司法局 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管理员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 1
解除戒毒后续照管工作站工作人员 本科及以上 法学 1
财务人员 大专及以上 财务专业 不限 1
文印员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不限 1
驾驶员 高中及以上 不限专业(具备5年以上驾龄) 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司法局办公室312室(教育园区内聚贤楼,联系人:陈冬冬,电话:0527-88321000)。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参加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二份。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通过《花乡沭阳》网站公布。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人个人承担。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示7日后,未接到任何关于拟聘用人员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无事实依据的,由县司法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发现不能适应工作的予以辞退。经试用合格后,按照《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以后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按照沭阳县人民政府聘用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享受同类人员福利待遇。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8321003。

四、本简章由沭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司法局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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