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当天,即:2016年9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详细条件见《2016年丰台区卫计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3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