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26号),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