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总论(1)
2016-08-30来源:易贤网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概念和特征:

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取得具体民事权利、承担具体民事义务的前提和可能性。公民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承担具体的民事义务是实现民事权利能力的体现。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两层含义:主体资格、主体享有权利的范围。

2、特征:

①平等性;

②完全性与广泛性;

③权利能力与义务能力的统一性;

④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物质保障性;

⑤不可转让性。

3、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1)开始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

(2)终止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到死亡时终止。

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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