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终审
2016-08-30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格终审

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考核、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未通过人员应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公示

资格终审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公示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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