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阳春市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公告》、《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补招聘辅警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在进入公开招聘面试且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经征求本人愿意、体检、考察等程序,拟递补聘用杨秋泊考生为阳春市八甲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李绍彭考生为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春南派出所辅警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对递补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书面或电话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必须手写)并留联系电话,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要表明自已的真实身份,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阳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合同制职员管理股。
受理地址:阳春市春城迎宾大道331号。
邮政编码:529600。
联系电话:0662—7660710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阳春市林业局
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