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晴隆县2016年县城部分学校遴选教师对象及条件
2016-08-26来源:贵州教育网

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晴隆县乡镇(街道除外)学校在职在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报考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需有在职业教育学校任教经历,并具备满足遴选各岗位的条件。

(二)遴选条件

1、师德师风

(1)思想政治素质高,服从安排;

(2)无违反师德师风现象;

(3)无违反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中共黔西南州纪委 黔西南州监察局关于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的通知》(州纪发〔2010〕14号和〔2011〕18号)等文件规定。

2、工作年限

达到《附件1》各遴选岗位规定的教龄年限。教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9月1日。

3、教学成绩

参加遴选初中英语岗位的教师,需近五年内任教学科教学统测成绩至少有一年超过县平均分;统测科目成绩由学校负责人出具成绩证明并签字盖公章,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公章,县教育局教研室复核签字盖公章。

4、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或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2、正在被执纪执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未转为正式在编的特岗教师;

4、其他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得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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