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直机关选聘需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2016-08-26来源:易贤网

问:需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所在机关(单位)的职位。

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报考事业职位的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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