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16年新招聘教师分配工作通知
2016-08-26来源:莲都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2016年新招聘教师:

为做好2016年新招聘教师的分配工作,区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16年8月25日下午15:00在莲都区天宁中学报告厅(宇雷北路135号)进行2016年新招聘教师的分配工作,请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和2016年新招聘教师准时参加。

2016年新招聘教师分配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校所缺学科与招聘学科相一致原则。

2.坚持需求岗位与公告岗位相一致原则。

3.坚持“分数优先,自主自愿”原则。2016年新教师以招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岗位选择,同一学科内按照岗位顺序先后排序。具体岗位和选择顺序见附件1。

4.非硕士研究生单列岗位的新教师,选择城区学校岗位的,留城锻炼满三年后需到农村任教。

注意事项:

1.现场选择岗位每人限时2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选定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2016年新招聘的所有老师均需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附件2)个人信息内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选择岗位结束后交应聘单位签字盖章。

3.各相关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当天请携带本单位公章,现场选择岗位结束后,需在应聘教师的《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上签字盖章,并审核其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两者一致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确认。

4.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莲都区教育局

2016年8月24日

附件:1.具体岗位和择岗顺序/2.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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