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第3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回答问题准确性和求实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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