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员岗位1:2比例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6年9月9日,8:00时。
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