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料: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016-08-17来源:易贤网

一、基本规定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为4级,各级标准应符合表2A332026-1的规定。

(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

(3)地下防水工程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2A332026-2的规定。

(4)地下防水工程是一个子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和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主体结构防水工程

(一)防水混凝土

(二)水泥砂浆防水层

(三)卷材防水层

(四)涂料防水层

三、细部构造防水工程

(一)施工缝

(二)变形缝

(三)后浇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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