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与体检对象。政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政审为不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
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空缺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