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筑工程》洞口、临边防护控制
2016-08-09来源:易贤网

一、洞口作业安全防护基本规定

1.各种楼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应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坑槽、桩孔的上口,柱形、条形等基础的上口以及天窗等处,都要作为洞口采取符合规范的防护措施。

3.楼梯口、楼梯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手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4.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进行防护。

5.在建工程的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物体打击事故。

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警示标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二、洞口的防护设施要求

1、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防护。

2.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固定式或工具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l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3.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三、临边作业安全防护基本规定

1.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2.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龙门架、井架、施工电梯或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框架结构建筑的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封挂安全立网进行封闭。

四、防护栏杆的设置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l.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当栏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人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任何方向的l000N外力。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高度不低于l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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