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莞大岭山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3-02来源: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处是我市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为补充园区管理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韶府〔2010〕5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处是我市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为补充园区管理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韶府〔2010〕5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岗位 名额 性别 专 业 条 件
工作人员 2 不限 中国语言文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
2 不限 经济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1 不限 管理学类
1 不限 机械、电气信息类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3月22日。

(二)报名地点: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处四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751)3885020。

(三)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3月23日。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26日。

(五)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鉴定材料、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等(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201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就读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合成综合成绩。

(一)笔试

1、考试内容:

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1日的国内外时事政治(占1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90%),不指定参考用书。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分数:100分。

在我市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期满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10分。

4、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包括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仪表等。

3、面试分数:100分。

四、体检

对综合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七、报考费用

报名考务费80元。

八、投诉电话

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处:0751-3885020。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