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警察职位
(一)招考对象条件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1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填报完整信息资料后可随时查询审核状态。如初审通过,司法警察职位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和资格初审通过后,按照《2012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中有关要求,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的,视作放弃。目测和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单位。
(三)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相关要求
1、时间
2012年3月2日—3月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3月5日目测时间截止到12:00)
敬告:请尽量于3月2日—4日进行网上报名和到指定地点进行目测、资格初审,以方便个别考生及时报改其他单位职位。
2、地点
菏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长江路西段市看守所东临)
3、须携带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及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二、审判执行岗位
报考审判执行岗位的考生请于备注栏中注明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时间及证书号码;若为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司法资格证书的,请注明。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2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执行。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