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选公示(二)
2016-08-04来源: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黄鸿超同志(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公安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8月3日—8月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8号南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2891052、0771—5509012

南宁市公安局

2016年8月3日

附件:南宁市公安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招录机关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代码)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照顾加分 综合成绩
1 南宁市公安局 南宁市公安局 法律岗位 黄鸿超 壮族 16101230404 110.2 76.6 3 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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