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拍照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考2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20分钟内不得离场。
三、不得将任何书籍、资料、计算器、U盘、纸、笔、手机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在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
五、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座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并按照本人身份证号和相应科目的座位号登录考试系统答题。
六、考生在考试中必须按照考试系统要求操作,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操作。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每场考试时间为50分钟,考试时间一律按考场计时器为准。迟到考生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考生提前交卷时,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方可离开考场。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八、因停电、机房严重故障等特殊情况,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在下月(次)安排免费补考。
九、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题或替考。应爱护机房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十、尊重监考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十一、对违反考场规则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