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市淳安县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招聘合同制讲解员公告
2016-08-02来源:淳安县人民政府网

淳安县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位于中洲镇厦山村,是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下辖的正股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人,用工性质为纪念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招用人数 学历及专业要求 其它要求
淳安县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 讲解员 1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女性,身高160cm以上,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

2.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

(2)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户籍不限。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中共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新安北路46号县政府综合楼),联系人:刘先生、徐先生;联系电话:24817089、24817088。

3.报名方法: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1.考察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3.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比照国有企业同类人员标准,聘期内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

六、应聘的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中共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负责解释。

中共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

2016年8月2日

附:淳安县先遣队纪念馆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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